2013年2月22日 星期五

新報@安永籲紓困措施加碼 倡退印花稅 減業主負擔(2013-02-22)



【新報訊】政府即將公布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會計師事務所安永預料,本年度政府財政盈餘570億元,建議下年度的《預算案》繼續寬減差餉及退稅。而另一間會計師行德勤則估計,下年度政府會有550億元財政盈餘,但不贊成政府一刀切派錢。 儲備相當於23月開支

安永香港及澳門地區主管合夥人陳瑞娟表示,估計政府在即將完結的財政年度,有盈餘570億元,遠高於政府估計的34億元赤字,主要由於薪俸及利得稅較預期多305億元,地價收入多154億元,印花稅收入多50億元,預計政府財政儲備達7,261億元,相等於23個月的政府開支。

安永建議政府利用盈餘推出多項紓困措施,包括寬減差餉及七成半薪俸稅、個人入息課稅及利得稅,上限1萬8,000元;電費補貼1,800元;購買私人醫保,及認可退休金自願供款人士可獲稅務扣減;及推出第三批通脹掛鈎債券(iBond)等,預計有關措施令政府減少212億收入。

德勤反對一刀切派錢

另外,德勤稅務主管合夥人羅盛慕嫻預期,今年經濟會較理想,估計下年度政府會有550億元財政盈餘,但不贊成政府一刀切派錢,認為退稅及提高薪俸稅免稅額等措施,已可幫助有需要的市民。

對於政府表明如果有需要會再推穩定樓市措施,羅盛慕嫻建議,政府在推出針對短期炒賣活動的額外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的同時,應推出鼓勵性政策,減輕自住人士的住屋負擔,例如樓價低於400萬的自住物業住滿3年後,業主可獲退回已繳印花稅,又建議只需交100元固定印花稅的物業界線,由200萬元上調至300萬元。

此外,107動力到政府總部請願,指打工仔認為交薪俸稅的肉痛程度是派利量的兩倍,要求政府在庫房水浸的情況下,利用盈餘退回薪俸稅。

太陽報@盈餘六百億元財爺放水(2013-02-22)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將於下周三發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財政預算案,消息指會錄得約六百億元盈餘,在庫房水浸下,政府會將繼續推出寬免薪俸稅等一次性紓困措施,但寬免上限可能低於去年的全年一萬二千元,並考慮向關愛基金注資近一百億元,向合資格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出雙糧」,變相彌補因泛民拉布而喪失的兩個月長津差額。不過,有民間組織則要求政府寬免全年薪俸稅,甚至永久取消薪俸稅,將香港打造成「無稅之都」。有會計師行亦促政府寬免一萬八千元薪俸稅。

政團倡全退薪俸稅

107動力昨日到政府總部,向戴上曾俊華面具的財神贈送一條道具蛇,寓意對方勿做大懶蛇。召集人何民傑批評曾俊華再次估錯數,令庫房錄得約六百億元額外盈餘,要求政府退還全年薪俸稅,料涉款四百億元,認為餘下二百億元盈餘「仲可以做好多嘢」。他不擔心無上限退稅會令富者愈富,認為全面退稅可促進經濟發展。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估計政府將錄得五百七十億元盈餘,主因是印花稅及賣地收入較預期高。安永合伙人何淑芬建議政府調高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兩成的比例,又要求政府向全港納稅人退還七成五薪俸稅,上限一萬八千元。安永又建議政府再推電費補貼,每年上限一千八百元,若住戶用電量比上一年同期減少百分之五,可多獲六百元電費補貼,以鼓勵市民節約用電。

東方日報@料續推退稅 上限低於萬二元(2013-02-22)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將於下周三發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財政預算案,消息指會錄得約六百億元盈餘,在庫房水浸下,政府將會繼續推出寬免薪俸稅等一次性紓困措施,但寬免上限可能低於去年的全年一萬二千元,並考慮向關愛基金注資近一百億元,向合資格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出雙糧」,變相彌補因泛民拉布而喪失的兩個月長津差額。

107動力批評曾俊華再次估錯數,要求政府退還全年薪俸稅。(梁卓怡攝)

團體轟曾俊華再估錯數

有民間組織則要求政府寬免全年薪俸稅,甚至永久取消薪俸稅,將香港打造成「無稅之都」。

107動力昨日到政府總部,向戴上曾俊華面具的財神贈送一條道具蛇,寓意對方勿做大懶蛇。

召集人何民傑批評曾俊華再次估錯數,令庫房錄得約六百億元額外盈餘,要求政府退還全年薪俸稅,料涉款四百億元,認為餘下二百億元盈餘「仲可以做好多嘢」。他不擔心無上限退稅會令富者愈富,認為全面退稅可促進經濟發展。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估計港府將錄得五百七十億元盈餘,主因是印花稅及賣地收入較預期高。安永合夥人何淑芬建議政府調高公共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兩成的比例,又要求政府向全港納稅人退還七成五薪俸稅,上限一萬八千元。

107動力@退還薪俸稅(21-02-2013)



新一年度財政預算案宣布在即,據香港稅務學會早前推算,特區政府在2012-13年度的財政預算盈餘將高達650 億元,令財政儲備增至5800 億元,令社會各界紛紛要求政府派糖。一向堅持特區政府應該減少稅金和善用公帑的107動力認為,庫房水浸,卻應該將盈餘全退作薪俸稅,正如香港科技大學經濟學系主任雷鼎鳴提出:「薪俸稅是人才稅。零薪俸稅等於向世界發出宣言,香港的財政狀況是如何良好,對吸引人才來港或鼓勵港人更加勤奮工作都有極大益處。」

故此,本會藉新春期間及財政預算案宣布前,特別派出成員到中環和於網上發起「退還薪俸稅問卷調查」(網址連結:http://goo.gl/x4Imn) ,了解打工仔是否認為特區政府應該將所有盈餘退回作薪俸稅,經過一星期收集和整理問卷答案後,本會於今天2013年2月21日特前往政府總部舉行「退還薪俸稅問卷調查」結果發佈會,期間本會成員更帶上曾俊華面具並裝扮成財神,手持一貼上「退還薪俸稅」字樣的大型金算盤,本會並送贈一條大蛇給財爺,以此勸喻財爺勿做大懶蛇,政府錢多就變二世祖,應按基本法107條退稅,全退薪俸稅。(短片已上傳至Youtube:http://www.youtube.com/watch?v=wLxUvUE-szk&feature=youtu.be)

交薪俸稅比派利是肉痛1倍
於是次問卷調查中,本會特別以打工仔認為交薪俸稅肉痛抑或是認為派利是肉痛些來設計問卷。經本會在中環及網上進行了共412份問卷調查後,結果顯示,有40%打工仔今年用了3千元至1萬元交薪俸稅,用了3千元至1萬元作派利是之用的打工仔則有55%,有最多打工仔(36%)認為派利是的肉痛程度是4級,同時,最多打工仔(42%)認為交薪俸稅的肉痛程度是達到8級,可見打工仔認為交薪俸稅的肉痛程度是比派利是肉痛1倍,最後,就有65%的打工仔認為特區政府今年應該將所有盈餘退回薪俸稅給納稅人。

退還薪俸稅 打造無稅之都
本會曾翻查過去數年財政預算案資料,政府在有財政盈餘下,都會退還或寬減薪俸稅。107動力召集人何民傑表示:「香港曾經是全球薪俸稅最低的地方,但國際納稅人協會曾就全世界27個地方及國家,過去17年人民入息稅進行調查,報告顯示香港位列27個地方國家中的第12位,而包括澳門、俄羅斯、東歐等地方國家的入息稅皆遠低於香港,所以,特區政府在2012-13年度的財政預算盈餘將高達650 億元的情況下,實應該彷如2007年將薪俸稅退還給打工仔,並且勇於宣布取消薪俸稅,讓全港打工仔放下每年綠封包的壓力,更能將香港打造成無稅之都,盡收天下人材。」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港府宜釐清房屋問題(香港商報 2013-02-01)



施政報告說「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但究竟房屋問題具體是指什麼呢?是香港仍然有人要凍死街頭,還是滿街鐵皮屋,擋不住風雨,還是有人暫時做不了業主,嚷要政府補貼?

「房屋問題」四字說來簡單,但若不將問題釐清,講不清楚香港當前面對什麼真正問題,推出什麼政策都只是藥石亂投,最後好心做壞事。相信沒有人會不同意,無論多麼成功的政府,資源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如何集中精力解決最重要的當前問題,是每一個政府的最大考驗。而將關鍵問題釐清,就是找出重點的最佳方法。

釐清,是當代英文分析哲學的重要貢獻,強調意義分析是思考方法的最基本環節,它是「通過釐清關鍵用語或概念的意思來手處理問題」的一種思考方法或進路。而在「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的命題當中,「房屋」可說是最重要,也是最需要釐清的概念。

住屋權利有程度分別

有人或者會認為,「房屋」不是時常掛在口邊的詞語嗎,還需要什麼釐清?但熟悉不等於清晰,越是平常慣用的概念,越會忽略其用意的深度,更可能因常用的概念有多於一個意思而誤用錯用。

如果「房屋」是指人們不應露宿街頭,那政府須致力協助露宿者找住所,問題即可解決;但如果「房屋」是指人人都需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那政府就必須花很大氣力去實現人人當業主,否則問題永遠也解決不了。

現時,後者漸漸成為香港的主流想法,連政府都受影響。我們且從法理入手,認識房屋問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從《世界人權宣言》發展出來的《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最重要的國際人權法律,該公約於1976年1月3日生效,又稱「A公約」,是聯合國通過的國際人權公約。公約第十一條指出:「本盟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權為他自己和家庭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包括足夠的食物、衣著和住房,並能不斷改進生活條件。各締約國將採取適當的步驟保證實現這一權利,並承認為此而實行基於自願同意的國際合作的重要性。」

食物、衣著和住房歸類為同等地位的相對權利,即是與其他更普世的言論自由、法律公平、種族平等不同,「房屋」並不是絕對供給的人權。法律面前應人人平等,是絕對和必然的,不容置疑。但「房屋」卻是和食物、衣著一樣,是相對概念,涉及怎樣的生活水準,是否足夠,即是有人認為天天吃鮑魚才是滿足對食物的「人權」,但也有人吃飽就滿足;有人要穿名貴衣裳,也有人穿衣只須保暖。

又例如在公約第三條:「本盟約締約各國承擔保證男子和婦女在本盟約所載一切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方面有平等的權利。」男女平等是絕對的人權,沒有程度分別,而「房屋」的「獲得相當的生活水準」,則是相對的概念,是因時制宜的權利。

釐清問題可免藥石亂投

再者,公約第十三條提及「本盟約締約各國承認,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利」,卻在解釋項說明「初等教育應屬義務性質,並一律免費」,各種形式的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包括中等技術和職業教育,應以一切適當方法,普遍設立,並對所有人開放。從中可見,公約對教育有更清晰的層次程度解釋,而「房屋」卻沒有同樣的解述。

如果特區政府能先釐清房屋問題的基本概念,就不會藥石亂投,倉促推出好心做壞事的房屋政策。例如白表免補地價名額,短時間增加大量需求,卻沒有增加任何供應,造成供不應求,居屋樓價急飆;阻礙外來投資和本地慈善團體買樓的額外印花稅推出後,住宅樓價卻調高了數個百分點,工商業樓和車位更炒賣成風。

要對症下藥,特區政府必須要有勇氣釐清住屋權利不是絕對性的人權問題,應以有效方式,集中資源,幫助最有需要的社群。

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 何民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