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3日 星期三

成報@二十億公帑險變政治酬庸(2013-02-27)


特首梁振英月前公布撥款18億元給全港18區區議會,連同前期2億開支共20億,以用於社區重點項目計劃。但當局倉促要求各區議會在3月底提交建議方案,某些區議會連甚麼項目也未及討論,後來在群情不滿下才聲稱這限期可以延長。
  現時仍有委任和當然議席的區議會,建制派可說是主導各區議會,某些區議會甚至在沒有進行廣泛地區諮詢情況下,便已定出主流推薦方案,如西貢區議會主席便定出重建橋嘴洲及糧船灣碼頭 方案,卻不願再做諮詢。如果缺乏公眾參與,容易變成利益輸送,變成巨額公帑資助個別選區,而不是解決該行政區的首要民生問題。
  為甚麼前期2億的開支不可作地區諮詢之用?政府諮詢各項政策也至少三至五個月,何以不能延長遞交方案期限?各區議會若能增加透明度,將工程的所有設計方案、諮詢結果及開支等資料放於互聯網給公眾查閱,才能避免撥款變成政治酬庸。
  區議會除了受輿論和民眾監督,申訴專員在2007年建議將區議會等機構納入申訴專員公署的職權範圍。當時政府反對的理由是區議會執行措施日常管理行政工作的仍為各有關部門,因此將區議會納入公署的職權範圍並不適當。但今20億公帑由區議會直接開銷,實應在撥款前,將區議會納入申訴專員公署的職權範圍。
  根據《審計署署長第五十七號報告書》第8章,審計署批評民政事務總署的小型工程計劃,取得定期顧問協議的顧問為數甚少,在缺乏競爭的情況下,令到顧問公司可藉着提高工程費用而索取高昂的顧問費用。如將軍澳佳景路興建一條避雨蔭長棚,顧問公司提出工程成本需要4百萬,而顧問費卻高逾1百30多萬,佔工程費用的3成。區議會並無獨立秘書處,事事由官方代勞,若不以公開招標方式聘請顧問公司,提升競爭,除避免最終20億工程費的大部分落入僅有的顧問公司口袋中,所謂重點工程不過是另類浪費。 
107動力召集人 何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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