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

成報@交投暴跌 樓價狂飆 租金大漲 石禮謙:辣招有違基本法(07-09-2013)

額外印花稅(SSD)、買家印花稅(BSD)和雙倍印花稅(DSD),坊間簡稱為「3D 辣招」,政府從2010年11月開始陸續推出,香港的住宅交投量至今大跌60%, 地產代理叫苦連天,但樓價卻繼續狂飆30%,不少市民始終「上不到車」,望樓興嘆。立法會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經民聯石禮謙接受《成報》專訪時,強調「辣招」已經不再是單單的樓房問題,更違反了《基本法》,危害香港的公平、公正性,破壞營商環境之餘,還可能令租金大幅上升,夾心階層只會雪上加霜。他計劃在立法會復會後修訂辣招,以捍衛港人的核心價值。記者林於鈴報道

樓市過熱,港府先在2010年11月推出主力打擊短線炒賣活動的加強版SSD,到去年10月,港府又推針對非本地及公司名義買家的BSD。今年2月,對象為非首次置業業主的DSD亦出臺,「3D辣招」正式成形。

社會存在「上車恐慌」
石禮謙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全球經歷了2008年的「雷曼事件」、金融海嘯以後,不少人已經對股票市場信心盡失,繼而轉往投資物業,但港府賣地數卻是逐年遞減,「一手樓最低供應是2007年、2008年,僅7,000多個新單位推出」。供應減少,樓價被進一步推高,同時釀成社會存在一股「上車恐慌」,也就是市民開始擔心買不到樓。

當年樓市熾熱,特區政府在2010年11月推出SSD,向兩年內轉售住宅的業主,徵收最高15%的額外稅項,當時已經有部分經濟學家預言,辣招或可遏止炒風,但根本無助樓市回落。結果預言成真,石禮謙表示,住宅成交量由2010年的15.6萬個,跌至2012年的9.1萬個,今年首七個月僅得3.1萬個,「驟眼看似乎很成功,但辣招用意不單要減少成交,更要穩定樓價,但樓價在那兩年升了30%」。

樓價狂飆30%,市民「上車」繼續無望。石禮謙分析箇中原因,認為SSD增加了買賣住宅的潛在交易成本,不僅嚇走了炒家,同時也令用家膽顫心驚,不敢換樓,「因為賣了樓後,驚再買不回來」。結果二手住宅供應驟減,樓價再順勢被推高。

港府在去年和今年先後再推出BSD 和DSD,當中BSD是向港人公司、非港人一概徵收15%稅收,理由是防止非港人以信託方式,在港持有住宅。石禮謙認為,政府將港人公司與內地同胞一概而論,實在是「忍無可忍」,「我有交稅,我有權以公司買樓,你(政府)要我給15%的BSD,那很不公平吧!」

辣招不僅是樓房問題
他更認為,辣招不只是樓房問題,還幹預了《基本法》。石禮謙引述《基本法》第108條規定,香港要保持低稅網,「第一,我們回歸時,印花稅只是2.75%,現在卻變成8.5%,除非你是第一次買樓;第二,若公司投資、買第二個單位,就需付23.5%(BSD加上DSD的)印花稅。假設公司周轉不靈, 被迫賣樓, 還要給予SSD,即時不見接近50%的現金,這是否還是低稅率?」

不少人認為以公司名義買樓等同「炒樓」,但石禮謙認為事實並非如此。他舉例稱,不少中小企會以公司名義買樓後,做按揭貸款,作為營運資金,這些其實都是正常投資。石禮謙批評,港府在沒有證據下,將所有港人公司定性為外資炒家,問題不單是「殺錯良民」,更違反了《基本法》第25條,破壞港人在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為何我作為永久居民,我用公司名義買樓,你便說我是炒家,要罰我BSD?這造成永久居民有兩種差別的對待」。他又認為,辣招亦違反了《基本法》第105條,破壞香港的自由買賣。

石禮謙最後引述《基本法》第11條,稱所有本地立法都不能超越《基本法》,「但現時這些辣招,已經超越了《基本法》第25條」。他再三強調,即使辣招屬「特事特辦」、「先執行、後審議、後通過」,其實亦是難以接受,「現在這樣做,是打擊了整個法治理念」。他強調,為捍衛《基本法》,做到「滴水不漏」,他是有責任站出來,「如果政府在這裏(基本法)擠出民望,我覺得是錯的,所以我有責任說出來,引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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