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1日 星期五

107動力@公開信促立會議員否決行政覇權惡法(22-02-2014)



就買家印花稅將在立法會三讀,政府加入日後更改印花稅率,必須要以「先訂立,後審議」剝削立法會的監管和立法權力。張炳良並以「口頭承諾」取代修改法例,只應允加辣才以法案形式提出,嚴重破壞法治。本會特在今天2014年2月22日以公開信形式,呼籲全體立法會議員否決這惡法,同時本會於中午12時亦在立法會示威區發起行動,行動中,本會成員扮演張炳良撕毀法治和基本法,並宣讀公開信呼籲議員否決惡法。

公開信內容如下:

「尊敬的立法會議員: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不同職權,其首三項:一是根據本法規定並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二是根據政府的提案,審核、通過財政預算;三是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

印花稅是重要而影響深遠的法例,現在政府卻提出的印花稅條例引入日後以「先訂立,後審議」更改稅率,是剝削立法會的監管和立法權力。而運房局長張炳良以「口頭承諾」取代修改法例,稱加辣才以法案形式提出,嚴重破壞法治精神。

本會促請閣下為了捍衛立法權,為了不讓政府立下人治取代法治的壞先例,在印花稅條例三讀時投下反對票,明確表示對惡法的不滿,而不應只是離席或棄權變相讓惡法通過。

梁繼昌議員日前已提出中止印花稅辯論,曾支持這議案的議員已釋出最大善意讓政府收回法案重寫,如果條例最終被否決,負上最大責任的都只是反對中止辯論的行政當局,而不是捍衛法治的立法會。」

本會召集人何民傑指:「印花稅、煙草稅這類稅率的修訂本來就欠缺公眾諮詢,好像樓市調控辣招直接影響120萬名業主,間接導致物流、建材、裝修、搬屋等行業面臨失業、倒閉,受影響的持份者連發表意見的正常渠道也沒有,如果日後以先訂立,後審議形式立法將更降低市民參與。」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