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 星期四

新報@寓禁於徵的迷思(21-02-2014)




近日有兩個稅務問題在社會引發反響和討論:一是增加煙草稅;二是開徵陸路入境稅。消息指吸煙與健康委員會建議政府加徵煙草稅一倍;人民力量和民主黨均建議政府向旅客收取陸路入境稅。

加煙草稅和開徵陸路入境稅表面上似有所為,前者以迫人戒煙為題;後者在於令內地入境人數減少。不過在實際施政上,這類寓禁於徵的做法有如「一竹篙打一船人」、「斬腳趾避沙蟲」,根本未能對症下藥,最多為短期治標之策,而非治本之道;不但難於根治問題,更甚者會衍生負面影響。

治本:調控自由行簽證
以煙稅草為例,如果說09年及11年政府兩次大幅調高煙草稅令煙民數目減少,這就未免過於簡單。要知道自從07年實施室內場所禁煙起,煙民吸煙習慣也隨之改變,部份已戒煙;加上政府戒煙宣傳和輔導工作,也令社會反吸煙意識增強,這都有助減少煙民數目,因此不能說只是單純調高煙草稅之效。

至於開徵陸路入境稅,看似可壓制水貨客及減少旅客數目,這只是一廂情願的想法。水貨客的問題本質源於兩地產品質素差異;以及人民幣匯率持續高企,只要兩大因素仍然存在,水貨客問題都會存在。若稅金低,對水貨客幾乎沒有影響;若稅金高,大部份成本將會轉移到內地消費者身上,而香港水貨客因不用繳交入境稅而身價上升,最終會有更多香港人代替內地水貨客從事水貨活動。若希望控制內地旅客數目,政黨應推動政府與內地討論調控自由行簽證,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方向。

由於寓禁於徵的政策不是針對問題本質,故往往無法預計政策實施後,會引發的副作用和後遺症。調高煙草稅既嚴重影響部份商戶經營(尤其是報販)和基層煙民;也很可能引發私煙猖獗問題。據牛津經濟研究院去年10月發表的私煙研究,2012年香港近36%香煙為私煙【註1】,將煙稅提高一倍可能令私煙比例進一步上升,因為基層煙民只好轉投平價私煙;而販賣私煙利潤大增下也吸引更多人從事這類非法活動。

勿以行政打壓個別團體
向旅客收取陸路入境稅則更困難,最終賠了夫人又折兵,影響香港的聲譽。一天幾十萬旅客和市民由陸路出入境,根本難以區分水貨客、跨境工作人士、普通旅客和商務旅客,若針對一天多次入境的旅客徵稅,不但涉及歧視,也肯定造成混亂;即使有辦法分類,也難以處理每日過10萬宗的入境稅繳付,因為這涉及大量人手編排和配套設施。

唯一辦法是要求內地配合,批出自由行簽證時一併收取入境稅和稍後交予港府,但這種做法又牽涉兩地法制和財政問題,技術上不可行,也勢將惹起內地不滿。

然而呼籲增加煙草稅和開徵陸路入境稅的人,往往自恃站在道德高地而大放厥詞,企圖用道德力量壓倒反對者。從管治角度看,道德判斷或政治正確不應成為施政的唯一考慮,否則只會把社會問題簡單化。吸煙的確危害自身和他人健康,但這也是個人自由和意志的體現,必須予以尊重;目前室內全面禁煙政策其實已平衡煙民和非煙民的自由和權利,政府實際上無必要以道德和健康為名打壓煙民。

開徵陸路入境稅像是政黨打民粹牌,玩弄部份香港人反自由行和反水客的情緒,換取政治能量;卻不顧香港整體利益和執行細節,令有關建議徒勞無功。

寓禁於徵的思維,危險處在於以徵稅或加稅方法試圖打壓個別群體的行為,並自以為已解決問題,實則會衍生更為惡劣的後果,這是港人認同香港政府施政的方向嗎?

註1:2013年9月International Tax and Investment Center and Oxford Economics「Asia-11 Illicit Tobacco Indicator2012」。

華人復興

政經研究室

沒有留言: